Edition:
日本大正一切經刊行會刊印《大正新修大藏經》
 
Catalog category:
般若部類
 
Dates:
Six Dynasties 9999 
Textlength:
286022 characters.
Comment:
 
Wikidata:
WD
References:
 
卷第十line / %
 
卷第十
 
 
 
 
 
 
後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譯
 
 
 
法稱品第三十七
 
 
 
佛告釋提桓因言。
 
 
 
憍尸迦。
 
 
 
若滿閻浮提佛舍利作一分復有人書般若波羅蜜經卷作一分。
 
 
 
二分之中汝取何所。
 
 
 
釋提桓因白佛言。
 
 
 
世尊。
 
 
 
若滿閻浮提佛舍利作一分。
 
 
 
般若波羅蜜經卷作一分。
 
 
 
二分之中我寧取般若波羅蜜經卷。
 
 
 
何以故。
 
 
 
世尊。
 
 
 
我於佛舍利非不恭敬非不尊重。
 
 
 
世尊。
 
 
 
以是舍利從般若波羅蜜中生。
 
 
 
般若波羅蜜修熏故。
 
 
 
是舍利得供養恭敬尊重讚歎。
 
 
 
爾時舍利弗問釋提桓因。
 
 
 
憍尸迦。
 
 
 
是般若波羅蜜不可取。
 
 
 
無色無形無對一相。
 
 
 
所謂無相。
 
 
 
汝云何欲取。
 
 
 
何以故。
 
 
 
是般若波羅蜜不為取故出不為捨故出。
 
 
 
不為增減聚散損益垢淨故出。
 
 
 
是般若波羅蜜不與諸佛法不捨凡人法。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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